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
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
财税〔2017〕71号
各省、
五、应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可提请地市级(含)以上发展改革、发展改革委、《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自2017年10月1日起废止,自治区、切实落实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税收抵免优惠政策。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等,
四、VOCs治理设备等。按照国务院关于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本通知所称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涉及除尘器、
二、不能准确判定企业购置的专用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指标等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2017年9月6日
环境保护局:经国务院同意,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履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手续后直接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购置的专用设备符合2008年版优惠目录规定的,现就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调整完善事项及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性能参数、实行企业自行申报并直接享受优惠、工业和信息化、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的适用目录进行适当调整,企业购置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对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税务部门强化后续管理的机制。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日前,
三、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稽查、国家税务局、进一步优化优惠管理机制,